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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市律師協會簡介
武漢市律師協會成立于1987年元月8日,是社會團體法人,是律師行業自律性組織,依法對武漢律師實行行業管理,受市司法局的監督、指導和省律師協會的指導。 武漢市律師協會的宗旨是: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,忠實于律師事業,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;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;提高會員的執業素質;加強行業自律,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,為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,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。 根據武漢市律師協會章程,武漢市律師協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全市律師代表大會,選舉產生理事會,理事會選舉本會會長、副會長和常務理事。在武漢市律師代表大會和理事會閉會期間,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職權,執行武漢市律師代表大會的決議。 武漢市律師協會的主要職責: (一)支持會員依法執業,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; (二)制定并監督實施律師執業規范; (三)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檢查和監督; (四)協助和參與市司法局對本市律師事業發展規劃的研討和制定; (五)總結、交流律師工作經驗,提高會員整體執業水準; (六)制訂律師繼續教育規劃,開展律師執業前培訓和執業后的繼續教育; (七)對會員進行日常管理,進行會員登記,指導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工作; (八)處理對會員的投訴; (九)調處會員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; (十)制定并監督實施會員獎懲辦法; (十一)組織會員開展對外交流; (十二)協調與相關司法、執法、行政機關的關系,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議; (十三)參與立法活動,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制建設及律師制度建設的建議; (十四)宣傳律師工作,出版律師刊物; (十五)開展文體活動,舉辦律師福利事業;組織實施同業互助工作、執業責任風險保險;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; (十六)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; (十七)武漢市司法局及湖北省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。 武漢市律師協會自成立以來,在對律師業務指導、交流工作經驗、維護律師合法權益、加強與外地律師之間的民間交流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,逐步完善行業管理體制,為我市律師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。 武漢市律師協會執行機構為秘書處,由秘書長領導,下設:綜合部、業務部、黨團辦公室,主辦會刊《武漢律師》雜志和網站“武漢律師協會網”。 |